(布城10日讯)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允许反贪污委员会充公乡村及区域发展部前秘书长拿督莫哈末阿里夫54万令吉现金、8块黄金。
由拿督哈尼巴、拿督阿布峇卡和拿督诺丁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昨天批准反贪会的上诉,推翻高庭裁决。
三司作出的一致裁决,是由法官诺丁宣判。三司认为,54万令吉现金与总值140万令吉的8块黄金,与阿里夫抵触的反贪法令息息相关。
“再说,没有第三者现身或到来申索相关财物。”
在这之前,高庭推翻地庭裁决,要反贪会归还在2017年对莫哈末阿里夫阿都拉曼已充公的逾50万令吉现金财物。
反贪会当年所充公的财物包括总值54万4627令吉的现金外币、8块重达8000克的黄金、11枚名表、一条项链、珍珠手镯、一台手机,还有一个名牌包包。
法官莫哈末加米尔当时裁决阿里夫上诉得直,即挑战地庭允许反贪会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41条文(允许在未提控的情况下永久充公资产),充公上述款项和物件的判决。
尽管如此,主控官莫哈末费鲁斯副检察司告诉法庭,反贪会只会上诉充公54万令吉的现金与8块黄金。
上诉庭法官诺丁宣判裁决时说,除了现金与黄金,其馀财物一并归还阿里夫。
此外,上诉庭也驳回阿里夫关于充公其财物的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