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7日讯)怡保高庭裁决端洛州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印尼女佣案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后,辩方律师强调,在法庭未对此案作最终判决前,杨氏仍然是无罪。
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拉仄巴星在休庭后向媒体指出,法官是基于第15名受保护证人(涉案女佣)身上的新伤痕以及其供词,而裁决杨祖强表罪成立。
他表示,辩方将于明年2月15及16日传召3至4名辩方证人,同时杨氏本人也会出庭进行自辩,将在证人栏以宣誓方式供证及接受主控官盘问。
“目前,我们还未决定会否传召杨祖强的妻子供证。”
拉仄巴星强调,辩方尊重法庭今天做出的裁决,但是在法庭对此案未有最终判决前,即杨祖强仍未被定罪,还是清白之身(innocent)。
怡保高庭今早裁决,杨祖强被控性侵印尼女佣案表罪成立,被告需出庭自辩,法庭也择定明年2月15及16日,让被告自辩及辩方传召证人供证。
怡保第一高庭法官拿督阿都瓦哈今早在庭上,对杨祖强性侵案做出裁决时指出,控方提呈表面证据成立,其中关键元素包括控方提出的非自愿性行为证据与第15名受保护证人(涉案女佣)的供词一致。
他说,控方在审讯期间传召的专家证人提及涉案女佣下体有新的撕裂伤痕,乃被插入所致,而他也考量涉案女佣的证词,在案发时曾在房内喊叫和挣扎,惟因当时屋内无其他人而没人听见。
因此,他基于涉案女佣的证词、情绪、医药报告以及控方提呈的各项证据等,作出上述裁决。
法官随后允准辩方律师的要求,择定明年2月15及16日,聆听被告自辩以及辩方传召证人供证。
另一方面,印尼驻马大使馆代表礼嘉在休庭后也指出,大使馆喜见法官今天做出的裁决,也希望涉案女佣能在辩方证人供证后,得以讨回公道。
“涉案女佣已2年没回家以及与家人没有联系,作为印尼政府的代表,我们致力保护我们的国民及讨回公道。”
至于检控方的3名主控官在离开法庭时,拒绝向媒体发言。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9时15分,在美露新豪城的住家楼上房间,性侵一名外籍女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可被判处监禁20年及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