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向上诉庭申请,展延原定于12月8日进行的非法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舞弊案,判处他罪名成立及刑罚所提出的上诉,惟这项申请已被驳回。
纳吉昨天透过Tetuan Shafee & Co提交展延审讯申请,理由是他将在新加坡待至12月5日。
根据文件,纳吉在12月5日从新加坡返回大马后,必须在家中进行7天的自我隔离至12月12日,因此在12月13日才能前往法庭聆听审讯。
“上诉人(纳吉)谦虚地希望申请展延审讯,并将审讯推迟至下一周日期,即12月13日至12月17日或法院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日期。”、
根据文件,检察官也已获悉此事,并没有反对在12月13日至17日之间的一周内设定新的决定日期的申请。
除此之外,该文件指出,纳吉的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阿都拉在高等法院面临的洗钱案件审判也将于12月8日恢复审讯,而纳吉也将在高等法院继续1马公司(1MDB)案件审讯。
不过,上诉庭已经驳回纳吉的这项申请,根据一封由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凯里签署的信函,显示上诉庭驳回纳吉昨日致函申请展延上诉庭为这宗案件,择定于12月8日(周三)下判的日期,并促请此案的各造,按照原定的日期,现身上诉庭。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是于昨日发媒体声明说,上诉庭择定12月8日,宣判是否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高庭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舞弊案,判处他罪名成立及刑罚所提出的上诉。
现年68岁的纳吉针对吉隆坡高庭于去年7月28日,宣判他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入狱7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裁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