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一马公司前财务长阿兹米供称,大马通缉犯刘特佐建议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稽查公司毕马威会面时“少说话”,不要透露过多一马公司海外投资相关的信息。
纳吉涉及的一马公司案今日续审,阿兹米作为案件第12名控方证人出庭作证,承审法官为拿督柯林劳伦斯。
阿兹米称,在稽查公司提出质疑一马公司以23亿美元投资Brazen Sky Ltd后,刘特佐准备好纳吉与一马公司关于2013年12月15日会议上,所要告诉毕马威的内容。
他表示,如果公司无法提供有关投资的详细信息,稽查人员拒绝签署2013年财务报表。
“刘特佐告诉管理团队和董事,我们需要说:首相听取了汇报,根据现有文件,他对一马公司的投资充满信心。”
“在刘特佐发出的电子邮件中,他建议首相不要与毕马威进行长时间的讨论。”
“刘特佐建议纳吉不要跟毕马威说太多,且须声明自己已听取简报,知晓一马公司这项投资和交易,并对手上的文件有信心。”
根据阿兹米,在毕马威、一马公司董事局成员与纳吉等人,在纳吉家开会之前,他也有收到这封电邮。
阿兹米说,纳吉收到了刘特佐谈话要点的副本,纳吉向毕马威强调了刘特佐的建议。
他指出,在会议期间,毕马威稽查师佐汉询问纳吉是否知道对 Brazen Sky 的23亿美元投资。
“纳吉说知道这项投资,并质疑在有了新加坡瑞意银行出示的财务报表作为依据下,为何毕马威要怀疑一马公司的资产。”
不过,阿兹米说,毕马威对纳吉在会议期间的解释不满意,并拒绝签署2013年财务报表。
“这导致我们在11小时内,用德勤取代毕马威。”
阿兹米表示,德勤接手后,稽查师也提出了Brazen Sky的问题,并要求就23亿美元的投资与新加坡瑞意银行银行会面。
根据阿兹米说法,德勤的稽查师同样提出诸多质疑,但最终签署2014年财务报表。
2018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