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其面对的太阳能计划贪污案审讯无效的上诉,控方今提出初步反对,指刑事法庭无权发出庭令以取消此案件。
案件展游展延案以让控辩双方提交书面陈词。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罗斯玛只能针对刑事法庭的3类判决提出上诉,即撤销无根据的指控、判处无罪释放或罪名成立的判决。
“刑事法庭没有被赋予权力,像民事法庭那样发出庭令。刑事法庭不能发出庭令,被告应该在民事法庭提交司法审核以申请该庭令。”
上诉庭三司原订在今日聆审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其太阳能计画贪污案审讯无效的上诉。惟控方在开庭后提出初步反对,并获准展延此案以提交书面陈词。
上诉庭三司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妮峇为首,其他两名法官则是拿督古纳兰和拿督哈辛韩沙。
哈妮峇认同哥巴斯里南所提出的论点相当重要,且将会对罗斯玛的上诉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勒令控辩双方最迟在11月22日之前提交书面陈词。
罗斯玛被控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通过其前助理里扎曼梳收取日拔控股董事赛迪的650万令吉贿赂,作为协助日拔控股获得砂拉越369所乡间学校供应太阳能项目的酬劳。
罗斯玛于今年5月向高庭提出申请,以宣判其审讯无效,并撤销哥巴斯里南作为主控官的资格。
随著高庭于9月驳回其申请,罗斯玛提出上诉,上诉庭择定于11月15日,即今日聆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