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由华总妇女部针对要求政府撤回“大马母亲与外籍配偶海外产子自动获我国国籍”案上诉的而发动的联署请愿活动,获得国内110个华团妇女组踊跃支持,并拟就备忘录提呈予首相。
华总妇女部主席拿督林火莉说,参与的华团妇女组在联署备忘录中除了呼吁政府无条件撤回对吉隆坡高庭宣判此案的上诉行动之外,也呼吁政府著手研究修改联邦宪法相关条文,以确保今后在海外出世的孩子除了可以依据大马籍父亲而自动成为我国公民之外,也能够依据母亲的大马国籍而同样自动随母入籍我国。
林火莉今日发表文告,指她偕同该部副主席张晏瑂和副秘书李简桂婵,于昨日在布城首相署移交这份获得国内110个华团妇女组织联署要求政府撤回“大马母亲海外出世孩子自动获公民权”一案上诉行动的备忘录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备忘录由首相政治秘书凯祖尼占莫哈末祖迪接领。
参与这项联署的我国华团妇女组织在备忘录中表明,对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阿达)于今年9月9日宣判“我国女性与外籍配偶海外产子可自动入籍大马”一案表示欢迎和振奋。
不过,针对政府在同月13日决定就高庭这项维护男女平权和女性权益的判决提出上诉,并通过总检察长向上诉庭针对此案入禀上诉的行动,联署团体表示失望和伤感。
联署团体在备忘录中指出,有关母亲和孩子们并没有过失,并呼吁政府(首相)谕令总检察长撤回有关的上诉行动,以维持高庭的公平判决,同时认为:
1:只依据其父亲为我国公民的条件,让他在海外出世孩子才可自动获得我国公民权的国家政策,已经不合时宜,不该再出现在21世纪的今天。
2:上诉行动并不适当,它将被视为政府认同联邦宪法对有关妇女和其孩子的不公平,以及被诠释为我国存有性别歧视问题。
3:我国妇女在海外所生的孩子获得我国公民权的权利不应被剥夺,它符合联邦宪法第8(2)条款阐明的男女平等和禁止一切性别歧视,也符合第9(2)条款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 强调国家给予女性与男性对于他们孩子公民权身份的同等权利。
4:尊重高庭判决,并采取积极措施执行,让不论是大马籍母亲或是父亲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世的孩子,享有自动成为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利。
5:秉持和贯彻“大马一家”精神和男女平等原则,并给予认同。
“我们希望和呼吁政府能够聆听来自妇女界的心声,正如您在宣誓就任我国第九任首相时在发表的政策性演词中所强调的‘让我们以开明的思维和和胸怀,在异中求同,团结一致拯救我们的家庭,那便是大马一家’。因此这是政府让我国在大马一家精神下,致力保障有关性别、种族或宗教方面的法律平等,并成为国际间其中一个榜样的适当时刻。”
“我们呼吁政府除了撤回对高庭上述判决的上诉行动,并指示内政部即刻遵循与执行高庭的判决,发出有关公民权予相关的孩子。”
备忘录内容中也呼吁政府采取行动修改联邦宪法第14条文,阐明让大马籍父亲或是母亲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都能够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的地位。
兹将参与联署的我国妇女组织列下(排名不分先后):
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妇女部、马来西亚广东会馆联合会妇女部、马来西亚福建社团联合会妇女组、马来西亚海南会馆联合会妇女团、马来西亚广西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广肇联合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潮州公会联合会妇女组、马来西亚客家公会联合会妇女组、马来西亚大埔(茶阳)社团联合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安溪会馆联合会妇女组、马来西亚三江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福州社团联合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南安社团联合会妇女组、马来西亚万宁同乡会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永春联合会妇女组、马来西亚海南会馆联合会(南马区)妇女团、马来西亚海陆会馆妇女组、马来西亚华人姓氏总会联合会妇女团、马来西亚林氏宗亲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李氏总会妇女团、马来西亚陈氏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南阳叶氏宗亲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六桂堂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王氏宗亲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萧氏宗亲总会妇女组、马来西亚白氏总会、马来西亚彭氏总会妇女团、马来西亚吴氏公会(隆雪)妇女组、马来西亚马氏宗亲总会妇女组、玻璃市华人大会堂妇女组、森美兰中华大会堂妇女组、马六甲中华大会堂妇女组、吉兰丹中华大会堂妇女组、登嘉楼中华大会堂妇女组、彭亨华人社团联合会妇女组、沙巴中华大会堂妇女组、砂拉越华人社团联合总会妇女部、霹雳广肇会馆妇女组、雪隆广西会馆妇女组、雪隆顺德会馆妇女组、雪隆安溪会馆妇女组、雪隆潮州会馆妇女组、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妇女组、隆雪陈氏书院妇女组、森美兰福建会馆妇女组、森美兰惠州会馆妇女组、马六甲惠州会馆妇女组、新山广肇会馆妇女组、新山中华公会妇女组、麻坡广肇会馆妇女组、砂拉越古晋三马拉汉及西连省华总妇女组、古晋广惠肇公会妇女组、美里诏安会馆妇女组、百乐县华人社团联合会妇女组、淡属华人社团联合会妇女组、立卑客家公会妇女组、彭亨福州十邑会馆妇女组、关丹广东会馆妇女组、关丹斗母宫妇女组、关丹渔业公会妇女组、而连突华团妇女组、关丹华团妇女组、双溪仁华小校友会、柔佛潮州八邑会馆妇女组、吉兰丹林氏联宗会妇女组、大山脚林氏西河堂妇女组、森美兰林氏宗亲会妇女组、砂拉越第三,六,七省林氏宗亲总会妇女组、昔属林氏宗祠妇女组、威省林氏西河堂妇女组、马来西亚永春大坵头林氏公所妇女组、柔佛永平林氏宗亲会妇女组、新山林氏宗亲会妇女组、柔佛新山阳光友爱爱心组、柔佛新山爱心满满爱心组、彭亨州百乐县林氏宗亲会(妇女组)、太平林氏九龙堂妇女组、曼绒林氏宗亲会妇女组、麻属西河堂林氏宗词妇女组、槟城林氏忠孝堂妇女组、吉打九龙堂林姓公会妇女组、利民达林氏宗祠妇女组、哥打丁宜林氏宗亲会妇女组、砂拉越美里省林氏宗亲会妇女组、马来西亚福州林氏公会妇女组、马六甲西河堂林氏宗祠妇女组、笨珍林氏公会妇女组、柔佛巴株吧辖林氏宗祠妇女组、淡属林氏宗亲会妇女组、居銮属林氏宗亲会妇女组、隆雪岭头林氏家族会妇女组、雪隆林氏宗祠妇女组、梳邦再也林氏宗亲会妇女组、马来西亚海南林氏公会妇女组、丹绒士拔林氏宗祠妇女组、雪兰莪巴生滨海林氏宗亲会妇女组、雪兰莪瓜拉冷岳林氏宗亲会妇女组、雪兰莪蒲种林氏宗亲会妇女组、槟城西南区林氏圣母堂妇女组、槟城北赖林氏宗亲会妇女组、隆雪河婆同乡会妇女部、而连突广东会馆妇女组、而连突广西会馆妇女组、马来西亚华人行业总会妇女组、森美兰刘氏公会妇女组、森美兰海南会馆妇女组、马六甲惠来公会妇女组、登嘉楼潮州会馆妇女组、而连突福建会馆妇女组、登嘉楼广东会馆妇女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