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税务专家认为,大马政府对汇回大马的境外收入征税,从投资、消费到往返马新两地工作的个人,都会产生影响。
税务专家孔令龙对《东方日报》说,简单来理解这个政策,就是在外国赚取的收入不会被大马征税,但是外国赚取的收入汇入大马时,就会被征税。
他表示,财政部目前拟议的征收税率是3%,不过相信为了避免双重征税,会有税务扣除,无论如何,具体如何实施尚未出台。
他认为,政府实施这一税务政策,主要是为了消除影子经济,让民众报税时收入来源更透明。
此外,亚企理财中心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拿督蔡兆源说,这针对是所谓的税局居民,不论国籍,一般上只要一年内在大马居住182天或以上,都属于税务居民,这包括个人和公司。
他解释,境外收入就是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是源自于国外。
蔡兆源举例说,比如一个人在新加坡工作,每天往返马新两地,其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属于新加坡,当他把在新加坡收入汇回大马时,就会被征税。
蔡兆源说,如果在大马通过网络买卖国外股票赚取了收入,虽然购买的是国外股票,但由于这一活动是在大马产生,因此这一收入不算做境外收入。
他表示,如果是在国外买卖股票赚取了一定收入,需要缴纳的是该国税务,若把那笔收入汇入大马,就会被大马征收税务。
蔡兆源称,这并不是新条款,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征税有两个基础,第一收入是源自于大马,第二是源自于国外的收入,汇回来大马将会被征税。
在2004年时,政府豁免了境外收入汇回大马需要被征税,现在简单来讲就是取消了豁免,回到了2004年之前的情况。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情况,蔡兆源说,通常会给予税务回扣,就是当把收入汇回大马后,根据大马税务制度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公司方面就是根据公司税务制度。
“计算之后,需要缴还的税额,扣除已经在国外缴还的税额。”
孔令龙和蔡兆源均认为,这一政策影响广泛,尤其会被认为对吸引投资不友善和缺乏吸引力。
孔令龙说,海外收入汇款回大马被征税,会导致不想把收入转回大马,影响在大马的重新投资和消费,比如在购买大马房地产时会慎重考虑,或影响在大马消费的意愿。
他认为,大马政府需要平衡税收与经济,在税务上对吸引投资要更为友善,尤其是国家急需发展。
蔡兆源也表示,这个政策会对大马经济复苏带来影响,不利于吸引投资。
他指出,这一税务政策在2004年开始豁免已经十多年,自然是有其道理,政府如今在试图增加国家收入的同时,应该也要确保政策不会影响大马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