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净选盟2.0提醒各政党,在马六甲州议会于10月4日解散后,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中的数项条文就已经生效。
净选盟2.0今日针对马六甲国盟即将展开的“关怀人民摊位”(Gerai Prihatin Rakyat)发表文告,指该活动已经抵触选举犯罪法令。
“大部分政党或候选人以为,选举犯罪法令是在提名日后才开始生效,实际上,竞选期其实是在州议会或国会解散后就已经开始。”
净选盟2.0指出,类似“关怀人民摊位”的活动是一种选举犯罪,即任何一方在选举前后直接或间接赠送食物、饮料或物资以取得选票,已抵触选举犯罪法令。
它说,尽管“关怀人民摊位”没有直接赠送食物、饮料或物资,但却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售卖物资,将以贿赂形式影响选票投票给该政党或候选人。
它表示,根据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8条文,该活动主办人,包括马六甲国盟、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马六甲国盟主席拿督莫哈末拉菲、涉及的公司和受惠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不超过5000令吉。
“净选盟2.0敦促各方秉持廉洁和公平的选举精神和法治精神,阻止任何一方贿赂选民以获得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