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上诉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其儿子纳兹夫丁,针对欠税案提出的暂缓执行简易判决申请,直至联邦法院审理2人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这也意味著,高庭批准内陆税收局向纳吉及纳兹夫丁追讨的近17亿令吉欠税的裁决,暂缓执行。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嘉阿兹莎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在线上聆听申请人和答辩人的陈词后,一致作出上述裁决,另二司为拿督古纳兰和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
纳吉和纳兹夫丁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答辩方代表律师是哈兹琳娜。
高庭是在2020年7月22日,批准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近17亿令吉所得税欠税诉讼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以及在2020年7月6日批准内陆税收局向纳兹夫丁追讨3760万令吉所得税欠款案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
父子俩在去年7月针对高庭的简易判决,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在9月9日一致驳回2人针对高庭的简易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并维持高庭的裁决,即批准内陆税收局向他们分别追讨近17亿令吉和3760万令吉税款。
2人随后在9月14日分别向联邦法院入禀通知书,要求针对上诉庭驳回他们欠税案的上诉,提出上诉申请。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2)条文,就算是已提出上诉,被谕令缴税的人仍须向税收局还清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