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称,在太阳能计划贪污案上,涉嫌贪污的是其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而不是她。
罗斯玛提出暂缓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审讯的申请,昨日遭上诉庭驳回,罗斯玛今日须出庭自辩。
罗斯玛也强烈否认对她提出的所有指控,她今日在法庭上辩称,里扎曼梳涉嫌太阳能计划贪污案的贪污,相反的她才是应该作证的一方。
罗斯玛说,据称里扎曼梳是自愿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索取贿赂,以确保该项目,却将责任归咎于她。
她还称,随后里扎曼梳作为控方证人,在法庭上提供的不准确证词,诽谤了其公众形象。
罗斯玛进一步表示,里扎曼梳甚至承认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和赛迪的商业伙伴莱恩阿都拉,索取2500万令吉的贿款。
“我应该成为里扎曼梳的控方证人,而不是反过来。里扎曼梳在审讯期间的证词中,公开承认对他的所有指控有不当行为。”
“里扎曼梳也承认向赛迪索取2500万令吉,即每年500万令吉,为期5年。”
“里扎曼梳也承认收取赛迪的50万令吉,以及收取莱恩阿都拉的3万令吉,以支付拿督阿末法力。”
“他也承认收取了赛迪6至7次的贿赂,每次至少50万令吉,并且收受贿赂用于家人的朝圣。”
“然而,我从未直接或通过里扎曼梳向赛迪或莱恩阿都拉,索取或收受任何贿赂,我从未这样做过或承认这样做过。”
罗斯玛称,里扎曼梳的证词是为了抹黑她作为前首相夫人的名声和信誉,通过与检方的“特别交易”,寻求撤销对他的指控,并且在诉讼中担任控方的“证人”。
“我不曾要求或索取任何贿赂,也从未收取任何现金。我也被禁止会面任何承包商。事实上,是里扎曼梳在我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安排赛迪和莱恩来我位于吉隆坡大使路的私邸。”
她说,里扎曼梳不曾担任其特别事务官,但他是在首相办公室工作,只是被调至首相夫人办公室。
她进一步表示,里扎曼梳在工作上不具能力和责任感。
“他不能为我撰写一个很好的演讲稿,他有纪律问题,因为他经常旷工。我对他的工作质量不满意,因为他需要不时被督促来完成工作。”
“我也从首相夫人办公室特别事务官拿汀斯里阿兹莎那边听闻关于针对里扎曼梳的投诉。”
高庭于今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在太阳能计划贪污案表面罪名成立,面对3项控状,她需要出庭自辩。
罗斯玛是在今年5月6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高庭宣判哥巴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不合法,撤销他的主控官资格,以及让她面临的3项控状无罪。
吉隆坡高庭在9月24日驳回罗斯玛撤销哥巴斯里南主控官的申请,同时高庭也驳回罗斯玛要求暂缓审讯的申请。
随后罗斯玛不满高庭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但是昨日遭到上诉庭驳回,因此,罗斯玛今天必须出庭自辩。
罗斯玛在太阳能计划贪污案面对3项控状,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其次,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她也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罗斯玛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