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提出暂缓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审讯的申请,今日遭上诉庭驳回,因此,罗斯玛明日须出庭自辩。
以法官拿督斯里卡玛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驳回罗斯玛提出的暂缓审讯申请。
高庭于今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在太阳能计划贪污案表面罪名成立,因此她须就其面对的3项控状,出庭自辩。
法官卡玛鲁丁指出,上诉庭决定驳回罗斯玛暂缓太阳能案审讯的申请,因为上诉庭认为,高庭的审讯程序必须持续进行。
同时,法官卡玛鲁丁说,针对高庭驳回罗斯玛要求宣判太阳能案审讯无效,以及撤销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作为案件首席主控官资格的申请,罗斯玛依然可以提出上诉。
他指出,这并不会对罗斯玛不利,不过,他们希望有关上诉可以加快进行。
承审这项暂缓令申请的另两名上诉庭法官,分别为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哈欣韩查。
罗斯玛在5月6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高庭宣判哥巴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不合法,并寻求法庭宣判此案审讯无效。
此案于9月24日进行裁决,吉隆坡高庭法官在聆听罗斯玛代表律师的陈词后,驳回罗斯玛的申请。
另外,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也驳回罗斯玛要求暂缓审讯的申请。随后罗斯玛就此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罗斯玛在此案中面对3项控状,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其次,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她也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罗斯玛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