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认为,政府应该采取平衡方法,让没有接种疫苗的人士不受歧视,得到公平对待。
大马人权委员会发文告说,政府应该尊重因为各种原因而拒绝接种疫苗的自由。
人权委员会认为,应加紧努力,通过与社区的持续接触,鼓励符合医疗条件的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以科学证据为后盾,宣传疫苗接种的好处,并消除任何疑虑或错误信息。
人权委员会称,收到了一些关于歧视指控的投诉,主要是对尚未接种疫苗的人施加了限制,包括不允许重返工作岗位,或被迫为自测付费,以及公众进入场所时受到限制。
大马人权委员会提醒,雇主应该避免对雇员强加接种疫苗的要求,或惩罚拒绝接种疫苗的雇员。
“相反,雇主应考虑提供激励措施,鼓励雇员接种疫苗。”
人权委员会也呼吁政府立即采取行动,通过平衡公共卫生优先事项,让未接种人士不会遭受歧视,得到公平对待的权利。
该委员会建议,政府可以研究扩大冠病调解中心(PMC-19 功能,为雇主和员工在疫苗接种的纠纷提供帮助。
另外,大马人权委员欢迎,政府宣布允许完成疫苗接种的个人,可以进入各种场所、用餐和国内旅行等措施。
“为了控制疫情蔓延,政府可以对尚未完成疫苗接种或选择不接种疫苗的人士,施加某些限制。”
“公众应该意识到,这些措施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这也可以作为人们接种疫苗的诱因。”
不过,大马人权委员会认为,此类限制不应妨碍任何人享有基本人权,包括获得教育、食物和医疗等,并且只能是作为临时措施执行,直到实现群体免疫,或过渡到地方性流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