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上诉庭驳回地毯商迪巴及另两造的上诉,并维持高庭的原判,即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及巫统华玲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都阿兹的撤销迪巴起诉他们在土地交易案串谋欺骗,要求他们支付其公司欠税收局税款的诉讼裁决。
以法官拿督莫哈末查比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驳回迪巴、Carpet Raya有限公司及迪巴胞弟兼该公司董事拉仄的上诉申请。
查比丁指出,早前高庭司法专员撤案裁决正确,起诉人诉讼显然无法持续,如果继续判决的话,也肯定败诉。
他今早在线上法庭程序宣读判词时,谕令上诉人支付答辨方纳吉及罗斯玛1万令吉堂费,也需支付阿都阿兹的1万令吉堂费。
承审此案的另两名上诉庭法官为拿督阿兹扎及拿督南达者兰。
上诉庭三司是在聆听代表上诉人代表律师丹尼尔安纳玛莱、纳吉和罗斯玛代表律师大卫玛修及阿都阿兹的代表律师拿督普仁拉玛詹德兰陈词后,做出裁决。
迪巴等人是在2018年11月15日入禀法庭,起诉纳吉夫妇及阿都阿兹,迪巴在诉讼中指他和其公司在2004年至2010年期间,成为纳吉和罗斯玛在土地和商业交易的中介。
他当时指出,阿都阿兹也成为纳吉夫妇在上述交易的中介,并成为这对夫妇和Carpet Raya公司的中间人,因此要求法庭宣判纳吉夫妇应负责支付有关税务,也要求其他赔偿,包括已支付马银行的50万令吉赔偿、4700万令吉无法履行合约赔偿、7400万令吉宜家合约取消赔偿、2亿令吉诽谤损失、3700万令吉因纳吉不当行为导致的赔偿,以及严重损害赔偿1亿令吉。
而纳吉等2人则在2019 年 9 月 24 日申请撤销这项诉讼,理由是有关诉讼无理取闹,起诉人没有理由起诉他们,并在2020年7月16日获高庭批准撤销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