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 一名女子嫁给韩籍男子,并在韩国生下了大儿子,但返马后等了10几年,大儿子仍无法入籍成为大马人。
她希望,拥有外籍配偶的大马母亲,在国外生下的孩子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
这位名为吴玫玫的女士表示,无法入籍成为大马人的大儿子在大马面对许多问题,包括每6个月需要到移民局盖章和无法入学等。
而她最担心的是,万一大儿子的证件无法被更新,那他是否需离开大马,不能和家人一起生活。
她指出,本身是在一艘售卖书籍的船上当义工时,与韩籍丈夫相识,之后他们俩便在韩国结婚,自己在那里生活了将近7年。
她说,在结婚后的第7年,她在韩国生了大儿子。
“在返回马来西亚前,其实我有去马来西亚驻韩大使馆谘询。他就告知我,说我可以回国为儿子办理国民登记。回来沙巴的时候,我的大儿子才9个月大。”
她表示,自己当时去了国民登记局为大儿子申请大马国籍,但等了10多年,儿子依旧无法入籍成为大马公民。
“期间我联络布城的国民登记局,第一次打去是在2010年,之后在2016年就收到了通知,申请被拒绝了。”
她表示,自己已经提出第二次的申请,目前还在等待结果。
她说,大儿子需每六个月到移民局盖章,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之下,她依然需带著孩子冒著生命危险去移民局更新居留证。
“教育方面,申请入学的手续不容易,所以我的孩子只是在家自学。”
另外,她也担心的是大儿子的医药费。
“ 在过去的10年当中,我们不敢让他生病,因为他是外国人,所以进院的话是外国人的收费。但还是很感恩他没有生大病。”
因此,她希望拥有外籍配偶的大马母亲,在国外生下的孩子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
“我们需要保护我们的孩子,至少在他们的儿童时段,在马来西亚的保护下,他们有权力在健康和安全的环境下成长。”
她今日在马华妇女组针对“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孩子的国籍传承权课题”的对话环节上现身说法,分享自身经验时,如是指出。
吉隆坡高庭于本月9日作出标志性的裁决,宣判拥有外籍配偶的大马母亲,在国外生下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与大马父亲享有同等权利。
但随后总检察署决定上诉,挑战高庭做出的这项标志性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