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针对高庭宣判允许大马女公民在国外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大马国籍,代表大马政府的总检察署决定提出上诉。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今日敦促,中央政府撤回对于上述判决的上诉。
依布拉欣陛下表示,必须维护高庭的神圣性,所有大马公民在国外出生的孩子,都必须获得大马国籍。
“为什么在国外生孩子的大马籍母亲要受到歧视?这是每个孩子的基本权利,无论孩子的母亲或父亲是否为大马公民。”
陛下也表示,本著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所倡导的“大马一家”精神,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崙应立即撤回对高庭裁决的上诉。
依布拉欣陛下今日接受《柔佛王室媒体办公室》访问时,作出上述表示。
“孩子公民身份问题上,从法律的角度看待父亲和母亲时,就会出现问题。难道说父母两人的大马公民身份有所不同?”
陛下敦促,政府不应该剥夺那些有权获得大马国籍者的权力,尤其是当我国现在面临失去人才及有能力年轻人的严重问题时。
“如今应该是接受他们,并向他们灌输‘大马一家’精神的时候,而非拒绝和驱逐他们,这样的政策毫无必要。”
吉隆坡高庭在本月9日裁定,大马妇女若在国外诞下子女,政府必须依法向这些孩子授予公民身份,法官阿达塔希尔通过远程审讯程序作出判决时说,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及与公民权有关的附表2第1(b)条文,必须与禁止性别歧视的联邦宪法第8(2)条款同读。
“家庭前缘”代表6名与外国人结婚的大马女性公民,于去年12月18日入禀诉讼,争取她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享有成为大马公民的权利。她们在诉状将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
当时,作为起诉人的代表律师古迪亚星表示,法官在阅读了宪法中的数个条款后,作出这项判决,法官也下令,所有当局必须向这些儿童发放身份证等相关文件。
根据报导,中央政府已提交上诉通知,要求搁置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