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日讯)高庭今日谕令由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领导的政府,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落实18岁投票修正案。
承审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Alexander Siew)批准了5名砂拉越青年提出的诉讼,以挑战前朝政府不在今年7月以前落实18岁投票修正案的决定。
“法庭也宣判,联邦政府称只能在2022年9月之前实施18岁投票修正案的决定无效。”
他今日在线上审理此案时,如是指出。
此案的起诉人是艾凡亚历山大王(译音,Ivan Alexander Ong)、莎莉发玛希拉、曾秀恩(译音,Chang Swee Ern)和普莉希拉格雷斯波(译音,Priscilla Grace Poul);答辩人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选举委员会。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为西蒙谢(译音,Simon Siah)和克莉丝陈(译音,Clarice Chan);答辩人的律师为三苏波哈山、阿兹占莫阿沙克和杰西卡李(译音,Jessica Lee)。
这些年龄介于19岁至20岁,自称代表Undi Sarawak组织的学生是于5月4日到古晋高庭入禀了司法审核申请,申请废止前朝政府不在7月以前实施18岁投票修正案的决定。
他们在此诉讼中要求法庭宣判,指前朝政府推迟实施18岁投票的决定不合理、不合法、不相称,相当于压制选民,而且年龄介于18岁至20岁的青年有合法期望在下届大选投票。
目前,只有21岁以上才能登记投票。
根据Undi Sawarak志期5月4日的声明,砂拉越州立法议会于2020年12月已通过了一项将最低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法案,这将影响约12万5000名至13万5000名砂拉越青年。
因此,他们也要求答辩人立即或在7月以前实施《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第3(a)条文。
18岁投票法案涵盖了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第3(a)条文中,规定对联邦宪法第119条的修正案。
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第3(a)条文旨在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而第3(b)条文规定消除实施自动选民登记的任何法律障碍。
随著选举委员会于今年3月25日就落实18岁投票法案发表讲话后,Undi Sarawak持续敦促立即落实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选举委员会主席拿督阿都甘尼则表示,由于选委会面临各种限制和问题,如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自动选民登记和降低投票年龄只会在2022年9月1日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