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贸消部今日推出贸易及经销领域最新标准作业程序指出,尽管目前没有强制上班员工需接种新冠疫苗,但是雇主必须确保员工是已经通过MySejahtera或零售业接种项目(RiVAC)登记接种疫苗。
“已经接种疫苗的员工才可以上班工作的条件,在未来可能实施。”
根据贸消部的问答录指出,所有商家都必须在店外张贴已经接种疫苗的员工人数,而且必须要有一名员工负责检查,顾客的电子接种证书。
由于每个贸易及经销领域的特性,所以在营运方面会,需要遵守不同的条件和员工上限。
以复苏第一和二阶段的可堂食餐饮店为例,如果店内员工只有40%完成疫苗接种,那么员工上限就是总员工人数的60%。
若有60%的员工完成接种,可工作的员工上限是80%;若80%的员工完成接种,则可以全力营运。
如果该间餐饮店的员工少于3人,就必须至少有1人完成疫苗接种,
此外,在不同的复苏阶段,允许开放的经济领域对顾客方面也有不同的规矩,比如前往超市、书店、眼睛店的顾客不需要完成两剂疫苗接种,但是堂食和理发的顾客必须完成两剂疫苗接种。
SOP也提到,超市、杂货店、便利店等获准出售所有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