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炮轰,警方阻止反对党国会议员进入国会大厦办公室,已违反国会下议院指令,理应受到对付,惟如今履行职责的国会议员反而被传召录取口供,这是一种侮辱。
针对反对党国会议员在吉隆坡独立广场示威一事,林冠英今日被警方传召录取口供,他于中午1时在日落洞国会议员兼律师雷尔的陪同下前往百大年路警局。
他在警局前召开记者会表示,在国会大厦内拥有国会议员办公室,所有国会议员皆有权进入。在8月2日当天,当反对党国会议员要进入国会办公室时,却被拒于门外,连通往国会的道路也被警方封锁。
“数名国会议员试图闯入,但被联邦后备队(FRU)阻止。这是首次发生警方阻止国会议员进入国会。”
他说,上述举动已违反去年国会下议院通过的动议,目前国会尚未解散,所有早前通过的动议仍有效。
他强调,有关动议为一项指令,即指示警察总长必须确保国会期间,通往国会的道路必须通畅无阻,不应有任何障碍阻扰国会议员往返国会。
他重申,该动议是由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所提出,并在国会内一致通过,而这项指令已下达给警察总长。
“事实上,国会议员却被阻止进入国会大厦,警方必须回答,为何阻止履行职责的国会议员进入国会办公室?”
他认为,若要展开调查,应该调查阻止国会议员进入国会大厦的警方,而不是调查想要进入国会办公室的国会议员。
“我被警区调查主任告知,当天不能进入国会,隔天才可以进入,这是不合理的事,根本毫无逻辑!”
他不解,若不能进入国会大厦,理应是长时间都不能进入才对。若可以进入,应该任何时间都可以进入。
“这是国会议员的特权,并受宪法所承认,不可阻止国会议员进入国会设施,除非国会或议长作出决定。”
他相信,警方这次对反对党国会议员展开调查的是浪费时间及警力,应该把警力用于保护人民及维持治安。
他认为,此举是出于政治动机,以打压履行责任的国会议员,或影响他们所要作出的决定。这显然是不成功的,被传召的国会议员如同被侮辱,但他们将会遵从法律。
他质问警方,究竟为何要调查被阻止进入国会大厦的国会议员?别选择性展开调查及采取行动,如逮捕涉嫌侮辱吉打州务大臣莫哈末沙努西的人士。
“在我担任财长及首长期间,曾遭受有多次,甚至是更糟糕的侮辱,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是当权者需面对的事情。若没有根据的指控,大可入禀法庭起诉对方诽谤,为何要逮捕?”
他说,除非涉及生命威胁,警方则必须采取行动。
他表示,若只是涉及侮辱,为何当时他遭受他人侮辱时,警方没有采取行动?反之,吉打大臣受侮辱事件,却有4人被逮捕,希望警方勿成为国盟的政治武器。
他指出,吉打大臣本身已道歉认错,但指责犯错者的人士,反而被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