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国家王宫发表声明的7个小时后,首相办公室在傍晚6时50分发声明,回应王宫的声明。
首相办公室坚称,政府所采取的行动都是有序的,并且有根据法律规定和联邦宪法行事。
文告说,内阁已决定建议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召开国会特别会议前撤销紧急状态条例。
首相办公室今日在文告中指出,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的声明引起国家元首是否同意撤销紧急状态条例的质疑。
“因此,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总检察长已要求在7月27日中午12时觐见国家元首。”
“在觐见国家元首时,首相已再次(向元首)提出有关内阁建议取消紧急状态条例的事项,以及解释有关反对党试图在国会会议制造的混淆。”
“首相也提出,不需要在国会上解除紧急状态条例,因为内阁已经建议国家元首撤销这些条例。”
文告说,随著国家元首在6月16日与马来统治者进行讨论后强调,不需要延长紧急状态以及尽快召开国会会议,政府已决定从7月26日开始召开国会会议。
“作为准备,内阁在7月21日已展开详细讨论,并做出三项决定;第一,在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后,召开国会特别会议;第二,现有的紧急状态在8月1日结束后,内阁不会建议国家元首颁布新的紧急状态;第三,由于紧急状态不会被延长,内阁决定建议国家元首撤销所有的紧急状态条例。”
“随著上述决定,首相办公室在7月22日收到了总检察署准备的‘撤销紧急状态条例’草案。这项条例指,国家元首颁布的所有紧急条例被撤销,并在7月21日生效。”
“7月23日,首相已致函国家元首,以提呈内阁的建议,撤销紧急状态条例,并且寻求陛下的御准。”
“就如国家王宫今日发出的文告,根据联邦宪法第40(1)条文,国家元首必须依据内阁的建议行事。”
“因此,国家元首在7月24日,已谕令达基尤丁和总检察长觐见陛下,以针对上述建议做出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