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马华公民运动局主任吴健南律师认为,在千呼万唤下召开的726国会特别会议并不算是真正的国会会议,因没扮演到国会的角色,即立法的功能。
吴健南说,从三权分立的角度来看,国会最大的功能就是立法,其次就是监督与制衡司法及行政,并非辩论、闹剧,因后面的口舌之争可以通过学校辩论比赛、咖啡店或吹水站来一分高下。
他昨日在做客《东方云talk》清谈节目时指出,726国会复会虽属于“迟到好过没到”,但这场特别会议无法称得上是真正的国会,因没有做到立法的功能。
根据吴健南的观察,他不排除首相原本想要再援引联邦宪法第55条款再拖6个月或到今年末才召开国会,但国家元首及马来王室表达强烈尽速召开国会的意愿,因此才有726国会复会。
他认为,2021年紧急状态下所颁布《2021年紧急法令》第14条文赋予国家元首有特权决定何时召开国会,这与联邦宪法阐明国家元首在首相劝告下召开国会,有一些微妙不同。
此外,吴健南也提到,国会作为立法决策单位,必须辩论及表决,但在疫情未艾及政治僵局下,首相是否会堂堂正正于国会提呈国家复苏计划以做表决呢?
他说,根据我国联邦宪法对政治僵局的解套制度,如果首相在国会失去多数信任,能做的就是向国家元首呈辞或寻求解散国会,我国如今是否有解散国会,或者能否找到多数信任的首相人选。
他提到,在政府去年3月颁布行动管制令1.0(MCO1.0)时,他就已提出一个看法,那就是仅让卫生部长通过传染病法令来执行行管令是不对的做法,应该制定一套行管令法令并寻求国会通过,这样才会对称,因行管令限制人身、社交及外出工作的自由。
他说,我国在行管令2.0时,颁布了紧急状态,但似乎没有让人看到紧急状态有发挥到防疫功能。
“我(吴健南)有时会调侃,紧急状态法令连‘tutup kilang ’(关厂)都不关工厂,联邦政府推给州政府,州政府推给地方政府,推到了最后没有人敢关工厂。这是紧急状态应该有的状态吗?”
他认为,在正常运作下,国会应该是立法、权力制衡与监督,但在这非常时期,面对政治动荡的“内忧”及疫情升温的“外患”下,很可惜的是国会近乎瘫痪。
对于昨日在节目直播期间,网民就雪州的疫情严重,究竟是州政府或中央政府的责任有激烈的讨论,而吴健南则不讳言,整体而言,在我国发生这场疫情期间,从去年迄今可见到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在很多时候会出现“权限错乱症”,就是搞到最后,搞不清楚自己应做什么,或到最后全部推给联邦政府。
他说,回到宪法的话,贸易、外交、国防及卫生是属于联邦政府的权限,但地方政府则在土地使用方面有权限,而联邦与州政府在一些关于阻断传染病方面的举措有共同的权限,那么就应该一起解决。
他举例,公共菜市(公市)爆发了不少感染群,那么封锁公市的权限是由于地方政府,是他们是业主,有绝对的权力去做好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