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指出,政府已决定一旦紧急状态于8月1日结束后,不会向国家元首建议颁布新的紧急状态。
同时,他说,政府也已经决定,撤回所有6项在紧急状态法令下所制定的紧急条例,并已在7月21日生效。
不过,达基尤丁在做出宣布时,并没有说明撤回紧急条例的生效日期,而引起在野党议员的不满。
此时,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哈伦原本邀请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可开始针对国家复苏计划做出汇报,但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和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多次举起议会常规要打岔发言,皆不被议长允许。
不过,最终议长允许哥宾星发言,而哥宾星援引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指出,紧急状态和任何紧急条例都必须通过国会上下两院通过……但此时议长打岔说,“除非提早撤回。”
议长接著解释说,议会常规第150(3)条文阐明,如果提早撤回,政府可以知会上下两院,而我们将在下周一探讨紧急状态的课题。
林冠英则不满议长的解释,在议会厅内直言,元首的谕令是要求国会进行辩论,但现在只是汇报会,没有任何辩论,并要求议长给予解释。
此时,达基尤丁才再站起来说,他先前没有宣布执行日期,即所有6项在紧急状态法令下所制定的紧急条例,已在7月21日撤回,不是在今日。
林冠英在首相汇报后,继续援引议会常规质问,政府宣布紧急条例已在7月21日撤回,是否意味著在7月21日后的罚单都会取消?现在没有任何针对此事的解释。
他说,紧急条例是重要的课题,必须由首相亲自解释,因为是由首相提呈给国家王宫御准。
“我们也要知道,政府说已在7月21日撤回紧急条例,那是否已经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政府决定不再8月1日后延长紧急状态,是否也已经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
“如果紧急状态已经撤回,那么是否意味著现在已经回去正常生活?这不是玩玩的课题,必须正式做出宣布。”
达基尤丁此时解释说,现在被取消的是紧急条例,紧急状态还没取消,这表示紧急条例会否继续延长6个月的问题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