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巴生谷双轨(KVDT)项目第二期提升工程承包商Dhaya Maju LTAT私人有限公司挑战国盟政府终止合约一案,上诉庭今日驳回大马政府提出撤销该公司在高庭取得庭令的上诉申请,并谕令这项诉讼返回低等法庭审讯。
以上诉庭法官李瑞生(译名,Lee Swee Seng)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驳回大马政府要求撤销承包商Dhaya Maju LTAT取得庭令的上诉申请。大马政府提出的上诉申请,是要撤销该承包商挑战巴生谷双轨项目第二期提升工程合约遭终止的诉讼,但上诉不成功。
法官李瑞生表示:“答辩人(Dhaya Maju LTAT)已满足展开司法审核程序的门槛,理由是他们因政府行使公共职能的决定受到了不利影响。”
“建筑合同的终止通常是私益法(private law)问题,但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公共因素,因政府称是基于国家利益而终止相关合约。”
他在宣读裁决时,如是指出。另两位承审此案的上诉庭法官分别是S南达巴兰以及莫哈末苏菲。
法官李瑞生表示,上诉庭没有理由干涉高庭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权力,即高庭批准该公司庭令,以暂缓政府对KVDT2工进行公开招标的决定,直至该公司的诉讼进行审讯。
上诉庭也谕令大马政府支付1万5000令吉的堂费。
Dhaya Maju LTAT私人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是赛乐斯及林志伟;代表联邦政府的是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以及诺阿迪卡。
该诉讼也定于8月5日在高庭进行过堂。
Dhaya Maju LTAT公司是于去年9月7日入禀高庭,起诉大马政府终止其 KVDT2工程合约。
该公司在去年8月31日指国盟政府毫无根据地终止巴生谷双轨项目第二期提升工程的合约。该公司首席执行员莫哈末拉兹克当时强调,该公司有能力负责这项工程,这也是为何该公司两度获得工程合约,第一是国阵政府在2018年批准合约,第二次是希盟政府在2019年批准的。
该公司在这项诉讼中要求法庭宣判,通过志期2019年8月19日的同意接受招标信(surat setuju terima),起诉人与大马政府之间存在有效且具约束力的合约,同时要求宣判政府终止或取消该合约是无效、非法及不合法的。
该公司也向大马政府索取尚未偿还的1亿3705万4534令吉21仙,以及在裁决日起至全面解决未偿还款项的日子,须支付5%利息。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去年8月尾在国会揭露,希盟掌权期间,101项在希盟掌权期间,通过直接谈判方式颁发了总值66亿1000万令吉的101项合约,其中巴生谷双轨(KVDT)项目第二期提升工程合约总值44亿7525万令吉
希盟时代的交通部长陆兆福曾澄清指出,这项巴生谷双轨项目第二期提升工程合约,是国阵在2018年解散国会前夕批准的。
之后,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表示,巴生谷双轨项目第二期提升工程将重新招标,旨在优化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共资金使用,政府密切审查了此类项目的可行性,以为国家争取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