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希盟主席理事会表示,国会必须在8月1日之前召开,以辩论紧急状态和紧急状态条例。
希盟主席理事会今日发文告重申,希望国会尽快召开,维护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的谕令。
希盟主席理事会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国会必须在8月1日前召开,以让国会议员可以提出和审议紧急状态及紧急状态条例。
“同时,召开国会为国会议员提供空间,来讨论国家复苏计划、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以及增加对民众援助的必要性。”
“关于首相提议成立一个委员会,来研究混合国会,希盟主席理事会认为,委员会的设立,不应该成为推迟国会召开的理由或借口。”
“因此,希盟准备加入该委员会,前提是在8月1日之前,尽快召开国会。”
“希盟还将收集国会议员的请愿书,并提交给国家元首,证明多数国会议员支持尽快召开国会。”
希盟主席理事会成员,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和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发表联合文告,如是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