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随著国家元首谕令尽快召开国会,前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认为,首相和内阁应立即召开国会。
他今晚发表文告指出,根据国家王宫和掌玺大臣的文告,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都认同立即召开国会的重要性。
“陛下明确指出,国会是讨论紧急法令和国家复苏计划的重要平台,同时也必须审查抗疫和援助人民的政府开销。”
他说,国家元首的看法是准确且合适的,反映出国家元首在大马宪法下的职责,即陛下拥有知情权、谘询权及在国家大事上给予首相和内阁劝告的权力。
他表示,这也符合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即颁布紧急状态和相关紧急法令必须提呈至国会,且必须要紧急状态结束,即8月1日之前。
“我认为,首相和内阁应该要给予国家元首劝告,以尽快在紧急状态结束之前召开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