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联邦法院主簿署(PKPMP)指出, 司法机构已主动研究及检讨有关还押候审令的实务指令及通令,以改善现有的还押候审令的程序。
联邦法院主簿署今日针对早前6月10日,题为“10项建议改善审批延扣程序”的新闻报导, 做出回应。
文告指出,现有适用于申请还押令的法律,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具体法律的规定。
“同时,首席大法官2003年第3号实务指示和主簿官2012年第2号通告,其中规定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申请还押令的程序。”
“司法机构已主动检讨及检讨相关的实务指令及通令,以改善现行的还押令的适用程序和做法。”
根据报导,律师玛诺哈兰致函给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东姑麦慕,提出10大建议来改善全国推事庭法官的审批延扣程序,以便减少扣留所死亡案例。
玛诺哈兰指出,过去一个多月以来,总共发生4宗扣留所死亡案例,死者为格纳巴迪、西华巴兰、苏仁德兰及乌玛法鲁。
玛诺哈兰的建议包括不批准延扣身上有伤痕、高血压、糖尿病等日常疾病的嫌犯;不批准延扣没有代表律师、警方录供为由、或认人为由或17岁以下的未成年者;不批准延扣轻微犯罪、没有起诉书或没有副检察司的批准的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