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获得国家药剂监管局(NPRA)批准生产销售两款连花清瘟产品的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今日声明该公司与中国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以岭药业)并无任何关联,也从未声称与后者有任何关联,同时不知道“以岭药业”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工艺和检测方法。
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公司拥有逾27年制药的经验,而该公司是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内的配方,并按照马来西亚相关医药法令自主研发出来的两款连花清瘟产品。
文告说,该公司为了既忠于药典及原来配方,又表示与原来配方有所不同,所以取名为“WHP New Lian Hua Qing Wen Granule”(MAL20116036T)和“WHP Modified Lian Hua Qing Wen Capsule”(MAL21056079T)。
对于这两款连花清瘟产品,文告强调,该公司依法申请注册,并于正式获得大马国家药剂监管局(NPRA)批准生产销售之后,才开始生产及寻找代理,完全合理、合法。
该公司也对“以岭药业”在马来西亚总代理申请注册该公司产品迟迟无法获得国家药剂监管局批准一事,深表同情和理解,也衷心希望该总代理能够继续努力并最终成功获得批准,为进一步丰富马来西亚医药产品市场,造福大马人民健康作出贡献。
该公司说,由于这两款新药与“以岭药业”生产的成药“连花清瘟胶囊”名称相近(该药目前在我国仍被当作禁药禁止进口售卖,并一直无法成功获准注册售卖),包装也有些类似而受到自称该产品马来西亚“总代理”的非议,“以岭药业”也特意赶在昨天发布了与该公司毫无关系的声明 。
该公司表示,据此,个别人士开始对该公司这两款药品,甚至是该公司和产品代理的形象及声誉提出质疑。为了澄清,还原事实真相,该公司郑重做出声明。
该公司指出,2019年杪新冠肺炎开始在中国猖獗流行,中国政府果断采取强力有效措施,积极抗疫,很快控制疫情,成绩举世瞩目。 一时间中国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总局公布的包括“清肺排毒汤”等药品在内的抗疫药物“三药三方”成了大家共同使用的有效抗疫良方。
文告说,去年初新冠疫情开始在大马肆虐,我国政府随即采取封城措施,中国医疗队也前来大马协助抗疫。为了对大马人民的抗疫工作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该公司开始积极研发符合大马医药法令要求,适合本地人服用的清瘟草药产品。
文告指出,经过认真研究,该公司决定以《中国药典》里面记载的清瘟配方“连花清瘟颗粒冲剂”为基础方,依据大马医药法令要求,结合本地人的体质及气候环境特点,反复查阅文献 ,根据中医“三因治宜”(因时、因地、因人治宜)的治疗用药法则,对《中国药典》中记载的药方适当加减,精心设计了一款自己的配方。
文告说,经过多次反复试验,该公司确定了自己的生产工艺和品质检测方法,并于去年5月及12月正式提交国家药剂监管局申请注册。 为了显示该公司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区别,还特别在药品名称前面加了该公司自己的品牌“WHP”,以避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