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贸消部指出,所有在贸易和经销领域的商家都必须获得贸消部发出的营业批准信,才可以在全面封锁期间营运。
营运批准信可以从即日起到贸消部官网下载。
尽管必需服务的商家获准在封锁期间营运,但是商家仍然需要获得贸消部营业批准信,进跨州跨县送货和工作。
贸消部今日释出6月1日至14日全面封锁期间的问答录来解决商家的疑问。
根据问答录,坐落在行管令区的公司可以把货物送往强管区,只要员工携带贸消部发出的批准信,由当局查证。
另一方面,若某店被列入动态热点识别系统(HIDE)名单中,就要马上采取干预性措施,以及更严格管控标准作业程序。
如果该店家没有采取干预性措施,而且被县卫生办公室评为有疾病传染风险的地方,就必须马上关闭。
被指示关闭的商店,可以在3天后或者在县卫生办公室要求的天数后重开;在关闭期间,商家必须进行消毒和按照卫生部的指南,加强标准作业程序的遵守。
在必需服务领域下的重要工具维修工作,可以在封锁期间进行,但是维修承包商必需获得营运批准。
汽车经销商不准在封锁期间营运,但是他们受促进行线上预约和服务,可以在封锁期间营运的是汽车维修厂、轮胎、电池和零件店。
商店的装修工程必须停工,除非该工程涉及安全课题,公司必须向工程部和大马建筑业发展局申请批准,才可以继续相关工程。
此外,贸消部表示,只要是会对必需服务带来安全和供应直接影响的服务领域都获准营运,消费者和第三方服务提供者都必须考量相关标准作业程序,不可将员工和客户置身在感染疾病的风险中。
贸消部指出,批发商被归类在必需服务领域,因为批发商是贸易和经销的重要部分,确保零售业库存充足。
直销业务和其分行不准营业,除非该直销业务所售卖的产品被归类在必需服务或商品。
商家目前可以到贸消部的官网和国安会官网下载零售业者的标准作业程序,商家必须确保员工和顾客在店内的环境受控和不拥挤。
商家必须确保店外和收银处有标上1公尺距离的指示,让顾客可以依照排队。
贸消部获得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给予的权力。可以对贸易和经销领域的商家执法。
贸消部执法组将会在342法令下,对违法零售业标准作业程序的商家采取行动和开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