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周一轻快铁事故的受害者可在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第4法令)下寻求援助。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表示,该部将致力于通过大马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处理该事故受害者申请援助,并确保能尽快处理所有援助申请。
“在第4法令下,大马社会保险机构将通过工伤保险计划保护正在工作中或正在往返住处和工作地点的劳工。”
“因此,在轻快铁事故中的受害者,若投保了社会保险并证实遭遇工伤,就符合申请工伤保险计划赔偿的条件。”
至于注册了自雇人士社会保险计划(SKSPS)的自雇人士,在第789法令下,若他们在工作中或往返住处和工作场所时发生意外,也符合索偿资格。
他说,这两条法令下提供给工伤受害者的福利,包括可以在社会保险计划制定的诊所或政府医院和诊所,享有免费医疗服务。
此外,持有医生所开发的病假单的人士,也可以在病假期间领取临时伤残福利金(FHUS)。
他说,若有受害者被证实重伤以致于残废,则可以申请领取永久伤残福利金(FHUK),并获得复健设备便利,包括义肢、矫正设备、轮椅和拐杖等设备。
“考虑到受害者可能正在接受治疗,雇主和受害者家属受促立即向邻近的社会保险机构提交赔偿申请。”
任何详情可致电大马社会保险机构热线1-300-22-8000或电邮至perkeso@perkeso.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