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大马民航管理局和大马政府同意对马航MH370失联客机两名罹难者的家属,做出32万美元(约130万令吉)的赔偿。
根据网络媒体《The Vibes》基于诉辩双方达致和解,法庭做出这项裁决,即对两名罹难者陈亚明和妻子庄秀玲的家属做出赔偿。
根据法庭裁决,陈亚明和庄秀玲的孩子陈维鸿和陈维杰是本案起诉人,他们将新旧马航、民航局总监及政府,列为本案答辩人。
本案的起诉人同时还包括陈亚明的父亲陈汉坤及母亲赖秋莲, 以及庄秀玲的母亲庄洪倩。
不过,同意书判决指出,付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旨在为诉讼作个结论。
来自霹雳拱桥的陈亚明与台湾籍的妻子庄秀玲以及长子陈维昭,于2014年3月8日登上宣告失联的MH370客机。
陈亚明夫妇的家属是在2015年入禀法庭,起诉马航和政府等4造疏忽,要求答辩人公开道歉并索偿。
陈亚明及庄秀玲同属一家工程及建筑公司的董事,他们的年收入分别达590万令吉及250万令吉。
陈亚明的家属向答辩方索取一般赔偿、加重及惩罚性赔偿、亲属伤亡之痛赔偿以及法庭认为适当的赔偿。
陈亚明的2名儿子在诉状中指出,父母及兄长突然离世,令他们一夜之间变成孤儿,蒙受财务支援损失、失去父母的爱护及疼爱、失去稳定的家庭及家长指引,以及蒙受无法补偿的心灵损失及创伤。
起诉人在诉状中指出,民航局总监肩负肩负著监控民航飞行及操作责任,确保客机在空管下安全飞行,因此,民航局在MH370失联一事上已失责。
起诉人也说,联邦政府必须为其他答辩人的失责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