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原产业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黄日昇提醒,棕油业者在明日起的行动管制令期间,记得携带相关文件及大马棕油局(MPOB)发出的通行许可信副本。
黄日昇今日通过面子书专页,转发大马棕油局的通行许可信时,对持该局执照的棕油业者做出提醒。
大马棕油局在公函中提到,在行动管制令期间,棕油及上下游产业链获准照常运作,但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NSC)颁布严格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为此,该局指出,在行动管制令及有条件行动管制令范围内,您在做棕油相关活动,包括买卖、运输及交付油棕产品时,随身携带大马棕油局通行许可信, 以在必要时出示给有关当局,如警察、国防卫队、地方当局等其他机构。
业者可在该局官网下载这份通行许可信。
大马棕油局也提到,相关业者也必须出示该局发出的许可证或任何有关买卖双方转移油棕产品的相关文件副文,如该局“L3”文件或小园主签署的油棕 果交付交易协议副本。
大马棕油局指出政府已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行动管制令及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即:西马半岛在5月12日至6月7日落实行动管制令、砂拉越在年4月27 日至5月17日落实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及沙巴在4月29日至5月17日落实有条件行动管制令。
函件提到,政府在5月8日也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禁止跨州及县的指示,并在5月10日开始生效至6月6日(以国家安全理事会发布的最新指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