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 一马公司(1MDB)提出6项民事诉讼,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大马通缉犯刘特佐及其家人,以及一马公司前高层,包括德意志银行、瑞士摩根大通(JP Morgan)等外国金融机构,追讨966亿令吉的资产。
财政部今日证实一马公司及其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提出22项民事诉讼,追索966亿令吉的资产,但没有指明被起诉的涉及方。
根据《The Edge》报道,一马公司提出6起诉讼,在第一起诉讼中,涉及的个人有纳吉、前一马公司主席仄诺丁、前一马公司执行员沙鲁、米哈莫哈仄等一马公司前高层。
一马公司在这起诉讼中,寻求77亿9500万美元(约319亿5950万令吉)的赔偿,提出罪名包括欺诈性虚假陈述、欺诈性违反职责、欺诈性违反信托、违反法定和合同义务、串谋、过失、欺诈性挪用和不当得利等。
在第二起诉讼中,一马公司将该公司前首席执行员阿鲁甘达、前财政部秘书长依尔万列为答辩人,向他们索偿65亿9000万美元(约270亿190万令吉)的赔偿,并且向依尔万提出29亿令吉附加赔偿。
此外,一马公司也起诉多个外国机构,被起诉的有德意志银行(马来西亚)、私人银行顾资银行(Coutts & Co Ltd)、摩根大通(瑞士)、2家PetroSaudi公司。
一马公司认为这些机构及公司涉嫌疏忽、违反合同、串谋诈骗、协助诈骗,涉案总金额达49亿2300万美元(202亿2000万令吉)。
《The Edge》报道也指出,一马公司也对刘特佐、其父亲丹斯里刘福平、姐姐刘敏宁(Low May Lin)及生意伙伴陈金隆提出诉讼,追讨14亿200万美元(57亿6000万令吉)。
除此,一马公司还向其当时的律师事务所Wong&Partners和合伙人Brian Chia Hock Gee提出10亿美元(约41亿令吉)的赔偿,并支付66万4821令吉的法律费用,一马公司认为该律师行涉及欺诈角色。
第6起诉讼是针对纳吉的继子、好莱坞制片人里扎;一马公司认为有必要调查里扎的资金来源,并且向他索偿2亿5000万美元(约10亿2500万令吉)。
至于SRC国际提出的16项民事诉讼中,纳吉的名字也出现在其中2项诉讼。
据报道,这些项诉讼均于上周五在吉隆坡高庭和雪兰莪地庭提出。
《The Edge》引述消息人士称,一马公司案件尚在高庭审理,但是进展太慢,这系列民事诉讼可反映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国盟政府严正看待此案,并向民众发出讯息,即不法之徒不会轻易逃脱罪名。
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裁决纳吉在SRC案7项罪名全部成立,即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涉案的贿款共约4200万令吉。
因此,高庭判处纳吉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由于刑期可同时执行,纳吉最多入狱12年。
不过,纳吉去年7月30日提出上诉,因此上诉庭目前正在审理此案。
除了SRC公司案,纳吉还有另外的案件在吉隆坡高庭审理或等待审理,即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案以及SRC追控洗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