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交通部并没设下电召车司机的最高年龄限制,并促请全国提供电召车服务的公司包括Grab,不时重新评估电召车司机的最高年龄限制。
《星报》早前报导一名75岁印裔女子拉莎玛尼遭Grab公司解雇,理由是该电召车平台基于安全考量,不能聘雇69岁以上的电召车司机。
魏家祥今日针对此事发文告指出,交通部或陆路交通局(JPJ)并没有针对任何欲持有职业驾照,以成为公共交通服务驾驶员(持公共服务交通执照PSV),包括电召车或货车(持货车执照GDL)的人士,定下任何有关最高年龄限制的条规。
他说,只要一个人能遵守所有的条规,包括提交他们的医疗报告,确定他们是健康的,并能安全地驾驶,任何人都能继续持有或更新他们的职业驾照。
他指出,据报导,Grab所规定的最高年龄限制,是针对任何欲申请成为电召车司机的人士,所制定的内部条规。
他说,考虑到人民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面对生活困难的问题,他希望全国的电召车服务公司包括Grab,能不时重新评估他们对电召车司机设下的内部条规,包括有关最高年龄限制的问题。
“这能协助所有涉及的人士,即电召车司机继续生活。”
“与此同时,所有的电召车司机也需负责任,时刻确保自身健康处于好的状态。”
“电召车司机的健康状况非常重要,这能确保他们提供的服务,尤其是对乘客和其他的道路使用者来说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