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 高庭将在5月31日,聆审斗士党挑战内政部长和社团注册局仍未就该党的注册上诉作出决定的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今日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上述日期,并指基于涉及公众利益,法庭必须尽速审理此案。
“法庭指示答辩人(内长及注册局)在5月3日当天或之前提呈答辩书,起诉人(斗士党)则须在5月10日当天或之前回复答辩书,双方也须在5月27日当天或之前呈上书面陈词。”
斗士党的代表律师慕哈末拉菲克,及代表内长和注册局的高级联邦律师聂依斯法哈尼今日出席案件管理程序。
斗士党在4月1日获得高庭准令,以挑战内长和注册局仍未就该党的注册上诉作出决定。
斗士党筹设委员会总秘书拿督阿米鲁丁在3月1日入禀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并将内长和注册局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阿米鲁丁在申请中要求宣判,第一答辩人没有就该党1月8日的上诉函做出任何决定,已违反1966年社团法令第18条文下的法定义务。
他指出,上述信函是要针对第二答辩人拒绝该党注册的决定,提出上诉。
根据报道,申请注册被拒的斗士党在2月2日向内政部提出上诉,当时内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说,斗士党的注册申请于1月6日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7(3)(e)条文下被拒,该党可在该日期算起30天之内向内政部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