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干涉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调职警官的决定,或已抵触警察法令。
全国爱国者协会(Patriot)主席莫哈末阿斯沙发文告指出,他得知这项消息后感到震惊,倘若内政部长因为同全国警察总长意见分歧,而出手干涉后者的决定,已经超出权限范围。
他说,部长干涉全国警察总长将那些面对纪律问题警员调走的决定,是不合理的,可能也抵触警察法令。
“任何企图阻止全国警察总长清理警队负面形象的举动,都被视为是一种破坏行为,违背了人民的意愿。”
莫哈末阿斯沙发指出,全国警察总长拥有1967年警察法令第4 (1) 条文所赋予的权利,拥有指挥和控制警队的权利,亦能对涉及违法的警员进行纪律处分,以及调往 其他部门。
“警察法令已阐明,他有足够权利能够将有纪律问题的警员调职其他部门。”
他表示,内政部虽有管理警队委员会(Suruhanjaya Pasukan Polis)的权利,但仅限负责一些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警队问题,并不能干涉全国警察总长决定。
“阿都哈密一直努力清除警队负面形象,因此我希望所有政治人物,包括内政部长也能尊重前者的决定。”
另一方面,莫哈末阿斯沙坦言,阿都哈密勇于揭发警队内部存在多年的问题,理应获得赞赏,且所有内阁部长应该支持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