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今日提醒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不要在SRC案上诉中重复同样论点。
阿都卡林要求律师哈温德吉星总结其陈词,因为后者的许多论点,已在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陈词中提出。
“你不断在重复,你最好是把它们(论点)用在纳吉的刑事失信案,而不是向我们提出,丹斯里沙菲宜之前已经著墨过了。请说清楚好让我们听懂。”
“其实,你是一直在重复,我知道你是要强调这些论点,以引起我们的注意,但我们都非常清楚知道这是上诉庭,最好是聚焦在其他论点。”
哈温德吉星随后继续在以阿都卡林为首的三司面前陈词,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哈斯扎娜和拿督瓦兹尔。
吉隆坡高庭在去年7月28日宣判纳吉为数7项的刑事失信、洗黑钱,以及滥权控状,罪名成立。
这些控状涉及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
纳吉的3项失信和3项洗黑钱控状,每一项坐牢10年,以及滥权控状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