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代表律师哈维德吉星直言,只有大马富商刘特佐或其同伙,才能解释为何SRC国际公司的资金会被汇入纳吉私人户头中。
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上诉今日续审,哈维德吉星是在回应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询及,为何有数千万令吉被汇入纳吉私人户头时,如是说。
阿都卡林:为什么会有500万令吉和2700万令吉被汇入纳吉户头。
哈维德吉星:只有刘特佐能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能告诉法庭的是,纳吉户头被汇入2700万令吉,是因为大马银行(AmBank)前客户经理余锦萍(译音)发出户头馀额不足的通知。
阿都卡林:刘特佐不是官员也跟SRC国际公司没有关系,他什么时候涉及的?你说刘特佐指示余锦萍,为什么刘特佐突然会出现?
哈维德吉星:刘特佐是因为支票。刘特佐可以通过SRC国际公司前董事倪崇兴(译音,Terence Geh)将资金转出。
阿都卡林:你是说已故拿督阿兹林(纳吉前机要秘书)与此事无关?全都是刘特佐做的?
哈维德吉星:对。
哈维德吉星也指出,刘特佐和其他几个人涉及资金转移,虽然涉及到纳吉私人户头,但纳吉对此毫不知情。
“为什么一个首相会故意从一家政府关联公司挪用资金,并将之汇入自己的私人户头?”
承审此案的上诉庭三司以阿都卡林为首,其他两名法官分别是拿督哈斯扎娜和拿督瓦兹尔阿兰。
纳吉是在去年7月28日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而被判洗钱、滥用职权及失信等7项罪名成立,需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