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日讯)莎阿南高庭今日裁决,基于时任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以“别名”来签署拘留令,因此有关拘留令无效。
鉴于此,高庭批准一名沙巴男子阿旺沙里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使阿旺沙里立即获得释放。阿旺沙里因被指涉及贩毒活动而在去年3月遭到拘留。
该名男子的代表律师丹尼尔阿米尔韩沙告诉《当今大马》,这是因为慕尤丁用其别名慕尤丁(Muhyiddin Mohd Yassin)来签署拘留令,而非其大马卡上的原名玛希亚丁(Mahiaddin Md Yasin)来签署。
“高庭今日裁决,首相或部长必须使用大马卡的原名来执行任何行政决定或行动,不得使用别名。”
丹尼尔与另一名律师扎夫兰代表沙巴人阿旺沙里出庭,阿旺一是名普通工人,他是因为去年3月10日慕尤丁签署的拘留令,而受到拘留。
丹尼尔表示,高庭今日认同申请方的论点,即慕尤丁不应以“慕尤丁”这个别名来签署拘留令,而应使用在大马卡的原名来签署。
“当(国盟)去年3月上台执政时,仍然没有内阁,慕尤丁当时除了担任首相外,还履行了内政部长的职责。”
“他是根据《1985年危险毒品(特殊预防措施)法令》签署拘留令,其中包括在2020年3月9日对我的当事人签署拘留令。”
“之后,我们入禀莎阿南高庭挑战该拘留令的有效性,因该拘留令的签名,与政府宪报中慕尤丁的原名不同。”
“根据《1969年部长职务法令》,宪报上的名字是玛希亚丁(Mahiaddin Md Yasin),这是他在大马卡的名字。”
他指出,高庭今日的决定,为其他类似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打开闸门,因为还有其他被扣留者因慕尤丁签署的拘留令而遭到拘留。
联邦律师莫哈末沙夫安则代表本案两名答辩人,即内政部副部长和新邦令金改造中心高级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