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认为,我国需要修改联邦宪法,以加强伊斯兰法令的地位。
阿末扎希今日在巫统代表大会上发表政策演说时,提到两个受到穆斯林关注的法庭案件,分别是高庭裁决非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以及联邦法庭裁决1995年伊斯兰教刑事罪法令(雪兰莪)第28条文,即有关非自然性行为可受惩处的条文违反宪法。
“这两项裁决涉及联邦宪法,我们可能需要修改联邦宪法,以确保伊斯兰法令在我国司法体系更加稳固。”
他指出,高庭近日裁决非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让触动很多国内穆斯林的情绪。
“不过,我认为,联邦法庭在雪州伊刑法非自然性行为可受惩处的条文违反宪法的裁决,所带来的的影响更加深远。”
他指出,这个裁决将有可能废除更多现有的伊斯兰法刑事法规定,甚至可能削弱马来西亚的伊斯兰刑法体系。
“该裁决还可能影响各州拟定和执行伊斯兰法令的权力。”
联邦法院在2月25日做出标志性裁决,法院九司一致裁定,一名35岁穆斯林男子挑战1995年伊斯兰教刑事罪法令(雪兰莪)第28条文违宪案胜利。
联邦法院认为,雪州州议会无权制订有关法律事项,因此这项条文无效。
根据1995年伊斯兰教刑事罪法令(雪兰莪)第28条文,任何人和任何男人、女人或动物进行非自然性行为皆属违法,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3年监禁,或鞭笞不超过6下,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