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今天在国家王宫,颁发委任状予4名新任上诉庭法官。
4名法官分别是拿督卡扎里查、拿督斯里玛丽安娜亚哈雅、拿督史美珍和拿督哈欣韩查。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慕、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拿督阿邦依斯干达,还有负责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也有观礼。
卡扎里查原任亚罗士打民事与第一刑事高庭法官,于2005年9月1日受委为司法专员,后于2007年9月5日受委为高庭法官。
玛丽安娜原任吉隆坡高庭法官(BKK 2),于2007年3月1日受委为司法专员,后于2010年4月14日受委为高庭法官。
史美珍原任新山第一民事高庭法官,于2010年5月11日受委为司法专员,后于2014年2月19日受委为高庭法官。
哈欣则原任怡保刑事高庭法官,于2012年11月1日受委为司法专员,后于2014年9月12日受委为高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