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表示,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警方必须对违反行管令标准作业程序的人士,开出1万令吉的罚单。
他表示,警方没有权力开出低于1万令吉的罚单,不过民众可以就罚单进行上诉。
“1万令吉的罚单不是课题,人们必须了解,警察是根据342法令开出罚单。警方无法向开出1000令吉的罚单,因为现在法律规定的罚款额是1万令吉。”
“但是,接获罚单的民众可以向地方卫生官员提起上诉,由该官员决定的最终数额。”
依斯迈沙比里今日在新街场推介“一军人,一房屋”(SAsar)项目奠基仪式上,针对引起不满的罚单课题如是指出。
他说,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已经解释,1万令吉的罚单是开屡次违反SOP的人士,以及严重违反SOP的人士。
“如果有人戴著粉红色腕带(强制隔离),但四处走动并危及人民安全,警察当然会采取严格的行动。”
他还表示,无论行落实什么样类型的行管令,1万令吉的罚款适用于所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