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将于明日到东北县警局针对希盟主席理事会于1月12日发表的文告录取口供。
其律师雷尔今日在文告中指出,他是周二(9日)接到来自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CID)警官的电话,告知林冠英必须于3月11日到警局录供。
“警方正调查林冠英有关希盟主席理事会于1月12日发表的文告。”
他说,林冠英料将于明早11时30分到东北县警局录供。
前财政部长林冠英是在今年2月被告知警方开档调查希盟主席理事会于今年1月12日发表的文告。
据了解,林冠英原本被安排于2月25日到武吉安曼录供,但被展延了。
根据报导,希盟主席理事会在1月12日的文告表示,拒绝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指落实紧急状态,是为了拯救大马新冠肺炎疫情所给予的解释。
该文告是希盟主席理事会当天召开会议后,由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和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所发表的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