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联邦法院今天裁定,政党不能起诉个人诽谤,因而推翻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批准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要求撤销马华起诉他诽谤的上诉申请。
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为首的七司说,针对林立迎提出有关政党是否能起诉个人诽谤的法律问题,法院的答案是否定的。
罗哈娜通过视讯审讯说,联邦法院认同林立迎的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的论点,法院将给出本案的判决依据。
政党不能起诉个人诽谤
哥巴斯里南引述英国法庭于1998年在哥斯密波依鲁(Goldsmith v Bhoyrul)案例的判决说,政府和政党作为注册社团不像个人般拥有名誉,因而不足以构成诽谤的起诉理由。
他说,诽谤相关法律旨在保护个人名誉。
此外,哥巴斯里南也指出,联邦法院在砂拉越州政府起诉民主行动党砂州主席张建仁诽谤案上作出了错误的裁决,即宣判政府能起诉个人诽谤。
2017年7月,马华时任总秘书拿督斯里黄家泉代表马华入禀诉讼申请,起诉林立迎于2016年3月15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指控马华接受外界捐款,却不曾拨款给华小的言论,已构成诽谤。
黄家泉指控林立迎的言论已严重损害马华的名誉,因而索取一亿令吉的普通和惩戒赔偿,并申请禁令禁止答辩人本身或其代表刊登、发表或印刷诽谤原告的相同字眼。
高庭是在2018年2月27日驳回林立迎要求撤销诽谤指控,接著,上诉庭以仍有法律课题需在高庭解决为由,进而驳回他的上诉申请。
联邦法院在3月12日裁定,林立迎可继续对上诉庭及高庭驳回他要求撤销控状的申请进行上诉。
马华抨林立迎敢做不敢当
马华法律事务局主任拿督郑贝川律师指出,联邦法院日前批准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上诉,宣判撤销马华起诉林立迎诽谤案件,是一项标杆性的判决,将对往后的类似案件带来深远影响。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是,马华作为一个政党,不能对个人发起诽谤诉讼。他表示,马华尊重法庭的判决。
“这项判决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因为往后任何个人都可以对任何政党抛出毫无事实根据的指控,而无需面对被控诽谤的风险,这种情况将对政党带来极大的挑战。”
“在政党不能对任何个人指控起诉诽谤的情况下,我们呼吁民众以本身智慧,谨慎过滤所有针对任何政党的指控,不会被没有事实根据的言论所误导。”
他也抨击行动党籍的林立迎敢做不敢当,既然敢发表所谓"马华接受捐款后却不曾发放拨款予华小"的言论,为何却不敢堂堂正正的到法庭上证明他所发表的言论的真伪,而是选择当逃兵,向法庭要求撤案?
“林立迎既然敢指控马华,为何不敢在法庭上跟马华正面对质,为何不敢到法庭为自己的言论举证证明?这等于是林立迎自我揭穿,当时他所抛出的指控完全是子虚乌有和纯粹污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