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里27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称,违反行动管制令者被罚款高达1万令吉的措施,并非用于所有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人。
他说,这项条文,主要是用于对付那些重犯者或造成社区感染的人士。
“我们承认,很多人了误会了,他们担心会面对高达1万令吉的罚款。并不是所有被捉到不戴口罩,就当场罚款1万令吉。”
阿都哈密今日巡视日里警区总部建筑工地后,向记者这样指出。
他表示,从今年3月11日起,违反行动管制令的罚款数额,将从原本1000令吉,提高至可罚款1万令吉。 惟初犯者的罚款数额,将维持在1000令吉,只有重犯者或造成社区感染的人士,才会被罚款最多1万令吉。
“政府提高罚款数额的措施,将惩罚那些屡劝不改,如违法跨州造成社区感染的人士。”
政府在本月25日颁布宪报,从今年3月11日起,根据宪报《2021年紧急状态(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法令》,任何违反行动管制令的人士,都可被罚款最多1万令吉。
此外,违反行动管制令的公司,可被罚款最多5万令吉。
此前,政府曾多次提及将提高违反行管令的刑罚,尤其是提高罚款上限。 目前,违反行管令的罚款为1000令吉。
阿都哈密表示,就算收到1万令吉的罚款,当事者还是可以向卫生部求情,要求将罚款数额降低。
“有可以接到了1万令吉的罚款,经过求情后,只需要罚款200令吉。”
他说,警方只是负责执法及发出罚战 ,并不负责收取罚款。
他表示,警方也向卫生部建议,对于那些无执照营业的娱乐场所,也应该发出高达1万令吉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