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前总检察署第三律政司拿督哈纳菲亚报警,要求警方针对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在自传《我的故事:旷野的正义》的内容,进行调查。
哈纳菲亚向《马来邮报》证实,他已经报警,因为汤米汤姆斯自传内容涉嫌诽谤成分。
哈纳菲亚昨日到赛城警察局报警时,指该本书中第248页的一个段落提到,总检察署官员主导SRC案件的准备程序的能力。
他说,汤米汤姆斯在书中写道,自己没有信心哈纳菲亚和另一名资深官员“有能力领导和监督大量的SRC案件准备工作”,也说“由于他们在总检察署的年资,他们更加舒适于执行行政事务”,而不是为审讯做准备。
他表示,有关内容是不真实的。
他说,SRC案件的准备工作是在2018年完成的,当时他还是总检察署上诉和审讯组主任。
他指出,汤米汤姆斯指示他研究SRC案件的调查文件,本身当时告知,已经成立了一支由最优秀和最有经验的副检察司组成的团队来研究证据,并根据涉及金融交易的复杂案件证据准备指控。
他提到,他所领导SRC案件的起诉小组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因为他是该小组具有广泛检控经验的最资深官员,汤米汤姆斯在整个准备工作中告诉该小组,后者将亲自领导起诉。
他认为,汤米汤姆斯作为总检察长应该在这种大案担任控方团队领导,因此他和他的团队继续向汤米汤姆斯汇报此案。
他说,自己和团队并没有反对,汤米汤姆斯后来委任私人界律师拿督苏莱曼阿都拉领导SRC案件的起诉工作,当时他和团队仍然为起诉做准备,而且向汤米汤姆斯和苏莱曼汇报。
损害33年副检察司形象
他提到,汤米汤姆斯在审讯前两三个月告诉他,他将不再参与此案,并指示他在总检察署处理行政职务,当时哈纳菲亚是第三律政司。
在报案书上,哈纳菲亚也指出,汤米汤姆斯没有在任何时候曾告诉他,他将领导SRC审讯的检控团队。他也没有认为汤米汤姆斯没有能力领导团队。
哈纳菲亚称,汤米汤姆斯自传的冒犯性部分是虚假的,并损害了他作为33年副检察司的形象,因为这暗示他是一个懒惰者并且无力处理SRC案的诉讼案。
他也列出了,他在总检察署服务了33年期间,担任的许多高级职位,曾经处理了许多备受瞩目的案件,并且不曾有人告知他没有能力处理任何案件。
他说,自己担任第三律政司时曾在联邦法院处理过两次上诉。
汤姆斯书中内容不真实
哈纳菲亚强调,汤米汤姆斯声称他无力处理像SRC案这样的重大案件是不真实的,而且书中的内容构成了对他的诽谤。
“为此,我要求根据《刑事法典》(第574法令)第499条文对汤米汤姆斯进行调查,以诽谤我和总检察署人员,并贬低总检察署的名声和声誉。”
雪邦警区主任万卡玛鲁助理警察总监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说,有收到来自哈纳菲亚的投报。赛城警局隶属雪邦警区。
汤米汤姆斯在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任职总检察长;其500多页的自传,于2021年1月30日发行。
纳吉于2020年7月在高庭被定罪,在SRC案件的所有七项罪名成立,目前正在对他的定罪和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