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在自传中透露,在处理泰米尔之虎组织(LTTE)案件时,受到时任内政部长的施压。
吉隆坡高庭在2019年11月29日裁决,即《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第13条文违宪,意味著泰米尔之虎的嫌犯,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向法庭申请保释其当事人。
汤米汤姆斯在自传中指出,当时他以总检察长的裁量权,决定不提出上诉。“但是内政部长给我很多压力,要求我提出上诉。”
尽管汤米汤姆斯并没有点名内政部长是谁。不过时任希盟的内政部长是丹斯里慕尤丁;慕尤丁当时还致函时任首相敦马哈迪,要求就此事展开讨论。
汤米汤姆斯说:“内阁后来决定,这是法律事务,因此交由我决定,但是内政部因此对我感到生气。”
他表示,自己曾犹豫是否向涉嫌LTTE的人提控,但是政治部总监拿督法立德曾经登门拜访,告诉他,若不提控会对其他怀有暴力意图的人发送负面信息。
“这也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政治部前来关心我们即将做出的检控决定。”
汤米汤姆斯是在刚推出的自传《我的故事-旷野中的正义》中,如是指出。
他提到,自己之后对LTTE案接下来的审讯感到困扰,因为从政治部的汇报中,明确发现控方的提控理由都不充分。
“12名被告有个共同点,就是手机和面子书有在斯里兰卡内战期间,被杀的LTTE领袖帕巴卡兰等人的照片。”
他举例,世界成千上万的人崇拜俄罗斯共产主义革命家列宁(Vladimir Lenin)、前苏联党和国家的领导人约瑟夫·史达林(Joseph Stalin)、古巴革命领导人切·格瓦拉(Che Guevara)、中国共产党前主席毛泽东。
“在手机里或面子书账户拥有他们(上述名人)的照片或画像,不代表他们是恐怖分子。只是因为这些领袖,曾经动用暴力来达到政治目的,不意味著他们的热心支持者被归类为恐怖分子或正在策划恐怖行动。”
他指出,自己最终选择撤销12人的控罪,因此受到了右翼分子严重的抨击,内政部更加是愤怒。
“无论如何,敦马哈迪满意我的解释,因为没有12名被告没有实际犯罪,撤销控罪合理。”
武吉安曼反恐组是于2019年10月10日和12日,援引SOSMA在全国6州逮捕和扣留12名疑涉嫌与斯里兰卡激进组织“泰米尔之虎”有关联的印裔男子,其中被捕者包括甲州行政议员沙米纳登、龙城州议员P古纳两名行动党领袖,引起各界关注。
12人较后于2019年10月29日和31日,分别被控上雪兰莪、吉隆坡、霹雳、槟城、柔佛和马六甲的法庭。
不过,时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2020年2月21日宣布撤消上述12人的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