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上诉庭将在4月22日聆审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东姑安南涉嫌收取商人蔡景康200万令吉贿金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200万令吉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东姑安南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受访时表示,上诉庭副主簿官达尔马菲克里通过Zoom视讯平台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4月22日及23日审理该项上述申请;主控官鲁丽扎副检察司也出席案件管理程序。
另外,鲁丽扎说,法庭也择定3月5日做进一步案件管理程序。
现年70岁的东姑安南于去年12月21日,也就是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对此案下判的同一天,入禀上诉申请。
莫哈末再尼批准东姑安南的申请,允许暂缓执行坐牢和罚款的刑罚,从而等待上诉结果。
也是布城区国会议员的东姑安南被控在担任公职,即联邦直辖区部长期间,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国际银行户头,而他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根据控状,他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国际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他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