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颁布紧急状态,以遏制国内新冠肺炎疫情。
国家王宫总管拿督阿末法迪尔今日发表文告说,该紧急状态将到8月1日,或一个更早的日期,如果国内冠病的确诊病例受到控制和下降。
他指出,国家元首在御准紧急状态前,已和马来统治者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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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紧急状态?
紧急状态是联邦政府为了保护民众的安全,而制定一般不会采用的政策。而紧急状态可以是在全国或只是部分地区实施。
根据联邦宪法第150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可在内阁或首相的建议下,颁布紧急状态令,使用法律无法挑战的条例来治理国家。
国家元首的权力包括依据不同的情况颁布不同的紧急状态令,这些紧急状态可能涉及全国,或只是国内的部分地区。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曾于2020年10月23日上午主持内阁特别会议后,决定寻求国家元首的御准以颁布紧急状态,并在当天下午觐见了国家元首,提出这项建议。
但国家元首在与马来统治者开会之后 ,决定拒绝慕尤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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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独立后,就曾颁布过数次的紧急状态
1. 1964年,马来西亚与印尼对抗期间所颁布的全国紧急状态。
2. 1966年,政府为了革除当时砂拉越首长史蒂芬卡隆所面临政治危机,政府当时宣布砂州进入紧急状态。
3. 1969年,我国爆发513种族冲突事件,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4. 1977年,吉兰丹陷入撤换大臣风波而引发政治动荡和街头暴力事件,导致政府在该州颁布紧急状态。
5. 1997年、2005年和2013年,因空气污染指出超标,政府分别在砂拉越、雪兰莪和柔佛的特定地区颁布烟霾紧急状态。
6.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关系,政府也分别在三脚石国会选区、宜力国会选区以及布加雅州选区颁布紧急状态,以展延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