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3日讯) 关丹高庭今日以不属司法范围、无法律地位为由,拒绝劳勿“抢救猫山王联盟”204名农民针对榴梿园风波所提出的两项司法审核申请,并谕令2案农民,共同承担一万令吉法庭费用。
法官拿督再纳阿兹曼基于两个原因驳回农民申请,第一,农民不应申请司法审核,因为土地管理人发出清空土地通知,是无法在法庭审核。
“此外,法庭发现农民是(土地)入侵者。作为入侵者是没有法律地位申请司法审核。”
随著法庭的这项宣判,之前所颁布的暂缓令,即日起终止,意味著农民接下来必须遵守相关单位,包括劳勿县土地局、森林局、彭亨州农业发展局等执法单位发出的执法行动指令。
今日共有35名农民在行动党都赖区州议员邹宇晖及美律区州议员李政贤陪同下,从劳勿前往关丹聆听判决,对于无法“跨过”法庭程序门槛,无不感到失望。
高庭原定本月9日作出判决,唯法官拿督再纳阿兹曼需厘清疑问,将司法判决及暂缓令皆展延至今日,当天捍卫伊斯兰联盟(PEMBERLA)及大马退伍军人协会(PVATM)在法庭大厦外举海报请愿,惊动警方到场,高庭今日禁止非案件相关人士进入庭内之外,关丹警方也派出近70名警员到场驻守。
法庭今日只限当事人进入法庭,以确保维持身体距离。农民代表律师萧俊仁在审讯结束后,向媒体汇报法庭裁决。
萧俊仁指出,法官以两个理由驳回了司法申请,其一是若农民对土地问题不满,应透过土地局提出反映,方为正确方式,法官同时认为,驱赶农民的通告亦不属于司法审核的部分。
“其次是农民属于非法农民,没有任何法律地位申请司法审核的,有鉴于此,法庭也没必要就彭亨农业发展局及彭亨皇家榴梿集团等,提出售卖榴梿价格是否合理的事宜作出审核。”
他表示,法庭同时裁决起诉人农民须支付1万令吉堂费予总检察署。
询及起诉人是否提出上诉,他说,他将与农民讨论哪些有效行动及最好的解决方案,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至于是否上诉,将展开讨论。
“尽管如此,我认为我们来到这阶段,若我们上诉,它将依据法庭今日驳回的裁决,而不是针对土地管理人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发出的清空土地通知。”
首批110名榴莲农民于今年8月28日入禀法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其他农民则在9月9日提出申请,他们把劳勿土地局、彭亨森林局长、彭亨州政府、彭亨农业发展局及彭亨皇家榴梿资源有限公司列为答辩人。
农民打欲上诉力争到底
劳勿榴梿农民入禀司法审核诉讼失利后,农民打算进行上诉力争到底。
抢救猫山王联盟(猫联)同时呼吁农民谨记“不签约,不妥协,不放弃”的原则,千万不要因为这一个小挫折而与财团签约,以免前功尽弃。
“对于这项决定我们感到失望遗憾,但我们也认为抗争还未走到尽头,也已指示律师团向关丹高庭申请完整的判决,再对关丹高庭的决定进行上诉,以及向法庭申请延长执法暂缓令。”
猫联今日发表文告强调,不是因为看到希望才坚持,而是坚持后才能看见希望,正义最后一定可以得到彰显。
针对高庭今日的判决,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同样表示失望,但他表示不会放弃,会另想方法,包括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等,要求更为合理及公平的判决。
他表示,果农们的种植不应被定义成“土地侵占”,因为他们在该处种植已经多年,政府都不曾采取过任何行动。
“政府甚至于上世纪60年代,给予过该处种植的果农协助。他们不是入侵者,而是定居者(Peneroka)。”
“农民们向来自给自足,从可可、橡胶、油棕,再到D24榴梿以及猫山王,这些一系列都是艰辛的过程,我国猫山王如今之所以能享誉全球,绝对有他们的一份心血,所以他们是开垦者,不是入侵者。”
他强调,这些榴梿农民对于彭亨州的生产至关重要,因为他们种植优良,且品质足以出口海外的猫山王榴梿。
“假设政府真的认为他们有侵占之嫌,为何他们种植初期没有采取行动,要等到现在猫山王榴梿树都结果了才来采取行动?此为伪君子(hipokrit)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