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昨日被判收受一名商人贿赂金罪名成立的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东姑安南已提出上诉。
东姑安南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接受媒体询问时说,辩方在昨日通过电子提交系统入禀上诉申请。
另外,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说,至于控方是否会提出上诉,总检察署审讯及上诉组将在案件下判日算起14天内做决定。
高庭昨日宣判,东姑安南收受商人蔡景康200万令吉贿赂案罪名成立,监禁12个月,以及罚款200万令吉;若无法缴交罚金则以6个月监禁代替。
不过,法官莫哈末再尼批准东姑安南的申请,允许暂缓执行坐牢和罚款的刑罚,从而等待上诉。
莫哈末再尼是基于控方成功举证排除合理怀疑,而辩方却无法对控方挑起合理疑点,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前日70岁大寿的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国际银行户头,而他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东姑安南也是布城区国会议员,他被控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国际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他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