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2019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财政部旗下的电子采购系统延迟了3年才投入运作,政府不仅因此多付了2827万令吉额外费用,还没有向该承包商索取1630万令吉延误费用。
总稽查司报告指出,根据合约,新的电子采购系统必须在2015年1月1日之前或当天正式启用,然而该系统却延迟了3年,即在2018年1月1日才启用。
电子采购系统是2012年6月25日,在时任财政部长兼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领导的第一财政部长采购委员会下,直接颁发予一家代号486495V的承包商。
在2014年11月21日的第一财政部长采购委员会会议上,新电子采购系统的启用日期,获准从2015年1月1日展延至2016年1月1日。
根据总稽查司报告,该系统无法在2015年1月1日启用的原因,是没有执行功能测试(FT)、系统集成测试(SIT)、用户验收测试(UAT)、用户训练、产品可靠性测试(ORT)和安全性能测试。
该系统在2016年和2017年也无法如期启用,因为该系统并未与国家会计局的综合政府财务和管理系统连线。
尽管多次展延启用日期,但该系统至今还是缺少了两个两个模组,包括即将在2020年12月31日上线的商业智能模组和预计在2021年6月30日启用的稽查模组。
根据总稽查司报告,该系统连续延迟3年却导致政府支付2827万令吉额外成本费用,显示出财政部财务管理缺乏效率,因为合约中并未列明额外费用的条款。
鉴于承包商因没有通过种种测试而延误该系统启用的日期,从2015年1月1日起,采购委员会会议就议决向该承包商索讨损失赔偿金(LAD)。
然而,至总稽查司展开稽查为止,该承包商都没有受到索取损失赔偿金的索偿单。
根据财政部在2020年2月25日和7月6日的回应,损失赔偿金委员会会议在2019年12月4日已同意向该承包商追讨,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的损失赔偿金,价值共1630万令吉。
此外,总稽查司报告也揭露,电子采购系统合约实际上没有按照政府的规定,即没有在财政部阶段获得经济策划单位对价值管理实验室(VM Lab)的豁免,或是信息和通讯技术指导委员会(ICT)的批准。
根据财政部在2020年5月21日和11月16日的回应,财政部采购部也坦承电子采购系统合约有出现延迟签署的问题,而附加合约最迟会在2020年12月签署。
总稽查司认为,财政部采购组在合约管理上缺乏效率,因此延迟签署合约将会导致政府的利益在该时间段内无法获得保障。